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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艾睿欣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环境标志(II型)上网公示

日期:2024/05/16 05:08:31

栏目:企业公示信息

 

组织名称

辽宁艾睿欣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玉飞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灯塔路88号综合楼

邮编

116317

生产企业

辽宁艾睿欣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精细化工园灯塔路88

邮编

116318

自我环境声明

基于艾睿欣达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涂料标准配方生产的耐用型冷塑性道路标线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VOC)<100g/L、苯<0.05g/kg、苯类溶剂<1g/kg、可溶性铅≤2mg/kg、可溶性镉≤0.2mg/kg、可溶性汞≤0.3mg/kg、可溶性铬≤0.4mg/kg,优于HJ 45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涂料》中环氧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规定。 (注:HJ 45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水涂料》中环氧防水涂料有害物质限量规定:挥发性有机物(VOC≤150g/kg、苯≤0.5g/kg、苯类溶剂≤80g/kg,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Pb≤90mg/kg、可溶性镉(Cd≤75mg/kg、可溶性铬(Cr≤60mg/kg、可溶性汞(Hg≤60mg/kg。)

适用的产品(过程)

用于耐用型冷塑性道路标线的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

适用的产品型号

 L-318L-204G-55G-59

产品使用的商标

 51106996 、第51113926

公示时间

 2024 05 16 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gsyjfk@mepc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