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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爱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环境标志(II型)上网公示

日期:2024/05/27 02:56:18

栏目:企业公示信息

 

组织名称

金华市爱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孟利敏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金竹路118号北侧(自主申报)

邮编

321000

生产企业

金华市爱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金竹路118号北侧(自主申报)

邮编

321000

自我环境声明

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在额定风量运行条件下,其净化效率≥91%,油烟排放浓度≤0.9mg/m3;机械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在额定风量运行条件下,其净化效率≥96%,油烟排放浓度≤0.7mg/m3 (注:HJ/T 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要求小型≥60%、中型≥75%、大型≥85%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

适用的产品(过程)

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

适用的产品型号

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ALH-YTJ [风量(m3/h ):≥6000~<12000] 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ALH-FH[风量(m3/h ): ≥12000≤20000]

产品使用的商标

 38188071

公示时间

 2024 05 27 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gsyjfk@mepc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