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碳认证及碳核查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天津、湖北、重庆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并于2013年正式启动试点。这些试点地区的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应向所在地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上年度经确认排放量的排放配额,履行上年度的配额清缴义务(即“履约”)。自20136月以来, 7个省市陆续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2015年9月中美联合发布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中国明确提出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企业,门槛在年标煤消耗量1万吨以上。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在即,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已经在立法、工作动员、配额分配、能力建设等各个层面展开了相关准备工作。




2013年起,CEC陆续获得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湖北省等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资质,开展重点排放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查工作。其中,CEC作为北京市发改委认可的第一批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具备北京市发改委授予的“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水泥制造、石化生产、服务业、其他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全领域核查资质。

目前,CEC已积极参与到全国各省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工作中,并获得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山东省、四川省、福建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青岛市等十多个省市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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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3

北京市发改委

2

上海市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4

上海市发改委

3

广东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4

广东省发改委

4

河北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5

河北省发改委

5

内蒙古自治区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2015

区发改委

6

福建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2015

福建省发改委

7

安徽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5

安徽省发改委

8

四川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5

四川省发改委

9

山东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6

山东省发改委

10

湖北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6

湖北省发改委

11

山西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6

山西省发改委

12

吉林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6

吉林省发改委

13

河南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6

河南省发改委

14

青岛市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6

青岛市发改委

15

辽宁省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7

辽宁省发改委

16

青岛市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全领域),2017

青岛市发改委




证明资质请参阅《中环资质》




   自2013年起,受北京市发改委和重点排放单位委托,CEC在北京市辖区范围内开展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2013年至2017年分别为88家、96家、105186家和110家企业提供了核查服务,核查业绩位于北京市前列。同时,CEC积极参与到全国各省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工作中。截止目前,已陆续为全国1000余家(次)全国碳排放交易重点排放单位开展了碳核查工作。

CEC已经成为少数几家业务遍布全国,且具有CDMCCER、碳交易试点省市和非试点省市碳排放核查资质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我们一直秉承“质量第一,专业第一,责任第一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各项核查任务中编写的核查报告得到了评审专家的高度肯定和认可。 

未来,随着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我们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坚持立场,坚守独立客观的第三方信誉,继续为全国碳市场的稳定健康运行保驾护航。